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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再進一步。繼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改革后,12日外匯局宣布,完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境內證券投資相關管理,進一步便利跨境證券投資。
外匯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取消QFII資金匯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辦理相關資金匯出;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鎖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據投資情況匯出本金;三是允許QFII、RQFII開展外匯套期保值,對沖境內投資的匯率風險。
一直以來,限制資金匯出比例以及設置鎖定期的安排,是影響QFII投資運作的主要因素。此前,QFII每月資金匯出不得超過上年末境內總資產的20%,QFII、RQFII非開放式基金則有3個月投資本金鎖定期的安排。
昨日外匯局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人民銀行會同外匯局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從這兩份文件的具體規定可以看出,除了在額度方面尚存在宏觀審慎管理外,QFII、RQFII其他方面的限制已經基本放開。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末,287家QFII機構合計獲得994.59億美元投資額度,196家RQFII機構合計獲得6158.52億元人民幣投資額度。今年以來,外匯局也在積極引導“走出去”,進一步推進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合格境內有限合伙(QDLP)、合格境內投資企業(QDIE)工作。其中,QDII總額度進一步增加,截至5月末,QDII投資額度為1015.03億美元;QDLP和QDIE試點額度分別增加至50億美元。(來源:上海證券報)